style标签用于为HTML文档定义样式信息 位于head部分中
简单选择器:
*:通配选择器 给所有标签加上样式
标签名(E) :元素选择器 给所有E标签加上样式
#idName :id选择器 给idName的标签加上(权重大于class)样式 且id不能重复
.className:class选择器 给className的标签加上样式,且可以重复使用
关系选择器:
E F :包含选择器 选择所有包含有E元素里面的F元素
E>F:子选择器 选择所有作为E元素的子元素F
E+F:相邻选择器 E~F:兄弟选择器
伪类选择器 x:hover{ } 鼠标指上去,出现{ }中添加的效果
即鼠标 放在a链接上,链接会改变颜色
属性选择器:E[att] 选择具有att属性的E元素
文字样式
font-size:2px; 文字大小(谷歌最小12px)
font-weight:200; 文字粗细
color 文字颜色
text-align: center; 文字对齐方式 right右 left左
text-indet:2pt; 文字缩进
letter-spacing:1px; 文字间的间距
line-height:30px; 文字每行的间距
text-decoration: none; 默认无下划线
text-decoration: overline; 文字上有一条线
text-decoration: line-through; 文字中有一条线(删除线)
text-decoration: underline; 文字下有一条线
文字垂直居中:行高=高度 height:40px line-height:40px
行内元素如span无法设置宽高
行内块和块元素才可以设置宽高
行内样式表:<h1 style=color:red;> xxx </ h1>
外部样式表:
元素转化
display: block; 行内元素转换成===>块级元素
display: inline; 块级元素转换成===>行内元素
display: inline-block; 转换为行内块元素
样式权重比
1.权重大小的排序:! important >行内样式> id > class >标签>通配符(*)
2.选择器完全相同的情况下,后者的样式会覆盖前者
3优先级计算方式:
! important 无穷大
行内样式 1000
id 100
class 10
标签 1
* 0
边框样式(border)===>transparent透明色
border-width 边框粗细
border-style:solid 边框样式(实线边框)
border-color: 边框颜色
border:20px solid red 简写形式
border-radius: xpx; 边框圆角 x越大 圆角越圆
背景颜色:background-color
背景图片:background-image:url(图片地址)
背景平铺:background-repeat:默认平铺 repeat / 不平铺 no-repeat / x轴平铺 repeat-x / y轴平铺 repeat-y
背景图片的位置:background-position:top 上 / right 右 / left 左 / bottom 下 / x% y% center(居中)
背景尺寸:background-size:cove(会裁剪) contain(会留有空白) 100 % 100% (常用 会被拉伸 铺满整个屏幕)
背景复合写法:background :red url(xxx) no-repeat center/100% 100% (顺序无要求 但是position与size同时存在 要以“/”隔开)
尺寸大小:
widht:宽度 height:高度 widht和height默认值是auto
aotu与%的区别:auto会将元素撑开至整个父元素widht,但是会减去margin+padding+border(自适应 随着网页的缩小而缩小)
%会强制将元素变成父元素一样的宽度,并且额外的空间margin+padding+border会加到width上
单位:
绝对单位:不会因为其他元素的尺寸变化而变化
相对单位:没有一个固定的度量值 而是由其他元素尺寸来决定的相对值
px:像素---绝对单位
vw:1%视口 (浏览器可视区域)的宽度
vh:1%视口 (浏览器可视区域)的高度
%:相对于父元素的宽度或字体大小
注意;%与父元素有关 auto与子元素有关
为什么hight:100%不生效:如果包含快的高度没有显示 并且该元素不是绝对定位 则计算值为auto 也就是说子元素100%*auto=NAN 结算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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